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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之长中医人员将有执业资格
[ 录入者:子叶 | 时间:2008-03-29 01:59:47 | 作者:子叶 | 来源:中国民间中医药网 | 浏览:1553次 ]

    2008年2月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扩大农村一技之长中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将在海南全省以及云南、贵州、宁夏三省区部分地区开展,该项工作旨在充分发挥具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人员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解决他们的执业资格问题。

    根据通知,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中医从业人员都可以申请考核注册:经多年中医实践,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得到农村居民认可;2004年1月1日前年龄满45岁,试点开始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的意向;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通过农村一技之长中医人员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地市级(海南省为省级,下同)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临床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群众评议、社会公示以及岗前培训考核,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等程序,允许农村一技之长中医人员注册成为乡村医生开展执业活动。

    此举是继师承考试试点之后又一重要措施,无疑将进一步扩大基层中医和民间中医合法执业的范围和数量,对于广大基层中医、民间中医可谓喜事,应当积极、迅速的参加申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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